「特定在留卡」開始受理: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可以合而為一
2026 年 6 月 14 日起,可以申請把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(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)合併成一張「特定在留卡」。是否合併由本人選擇,不申請也可以繼續用兩張卡。
合併後的好處是少帶一張卡,更新在留期間時的手續也可以一起辦。申請方法、窗口和所需材料請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官方頁面為準。
注意:合併後的卡同時是在留卡,外出時必須隨身攜帶;遺失時要同時辦理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的補辦手續。
2026 年 6 月 14 日起,可以申請把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(マイナンバーカード)合併成一張「特定在留卡」。是否合併由本人選擇,不申請也可以繼續用兩張卡。
合併後的好處是少帶一張卡,更新在留期間時的手續也可以一起辦。申請方法、窗口和所需材料請以出入國在留管理廳的官方頁面為準。
注意:合併後的卡同時是在留卡,外出時必須隨身攜帶;遺失時要同時辦理在留卡和個人編號卡的補辦手續。